利伐沙班治疗外周动脉疾病,招募名患

药物介绍

利伐沙班是拜耳公司开发的一款新型口服Xa因子抑制剂,对多种动脉和静脉性疾病均较有效,可减少多种血栓形成相关疾病所带来的负担,而且在预防具有心血管和外周血管性血栓血管事件方面较维生素K拮抗剂或阿司匹林更为有效。利伐沙班的作用机制、预期的剂量-反应关系、明确的抗缺血和抗血栓形成作用以及在预防支架内血栓形成方面的确切作用均提示,该药物会对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和卒中等常规冠状动脉预后事件产生影响,且还会对大截肢或急性肢体缺血等外周血管事件有一定作用,其中大截肢和外周血管事件通常与术后早期或晚期的失败有关。因此,利伐沙班在预防冠状动脉血栓形成事件方面的前景良好,对接受外周血管重建手术的症状性外周动脉疾病患者来说,利伐沙班在预防外周血管事件方面具有良好前景。

药理原理如下:

Xa因子特异性、竞争性的直接抑制剂

抑制游离和纤维蛋白结合状态的Xa因子以及凝血酶原酶活性

抑制凝血酶生成

对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没有直接影响

本次临床招募和实施方案,已经在中国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注册号:CTR)。按照本次临床实施方案规定,入选的患者将以1:1的方式接受随机分组,分别使用一下两种治疗:

利划沙班组:利划沙班2.5mgbid+ASAmg

参照治疗组:利划沙班匹配安慰剂2.5mgbid+ASAmg

本期临床招募的入选标准包括:

1

年龄≥50岁

2

具有下列所有证据,患者罹患有中重度症状性下肢外周动脉粥样硬化疾病:

a.在临床方面,患者出现了行走活动功能受限,缺血性静息痛或缺血性溃疡,

b.在解剖学方面,影像学检查显示,在血管重建术进行时或进行前12个月内,患肢出现髂外动脉远端外周动脉疾病

而且

c.任一下肢出现了下列血流动力学改变(在血管重建术进行时或进行前12个月内):

既往无肢体血管重建手术史患者,其ABI≤0.80或TBI≤0.60,

既往有肢体血管重建手术史患者,其ABI≤0.85或TBI≤0.65;

3

在随机分组前10天内因症状性PAD接受了髂外动脉远端外周血管重建术的治疗(外科手术和/或血管内介入性的血管重建术均可,其定义见第9.3.3节),且手术在技术上取得了成功

4

患者或其法律代表出具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5

患者理解、愿意且能够遵守研究期间和随访访视中的规定

6

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仅适用于育龄期女性)

7

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在性活跃期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采取避孕措施的时间为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

*充分避孕措施的定义[失败率小于1%/年]基于研究者判断和地方要求。合格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口服避孕药,避孕药注射,宫内节育器,双重障碍法,男性伴侣绝育

排除标准包括:

与PAD相关的排除标准

1

患者因为无症状性PAD或患肢轻度跛行不伴有功能受限接受了血管重建手术

2

患者因为患肢的无症状性或轻微症状性血管旁路移植物再狭窄或靶病变再狭窄而接受血管重建手术

3

在拟进行血管重建术前的10天内,患肢已经接受过血管重建治疗

4

血管重建手术前2周内出现过急性肢体缺血

5

任一下肢出现显著组织缺损的患者(定义为重度溃疡/跖骨头远端坏疽,即脚后跟或足中段)

与合并用药及研究用药相关的排除标准

6

ASA的需要剂量mg的患者

7

在血管重建手术后(或标签适应症[例如,药物涂层支架或球囊]治疗>60天)计划采用双联抗血小板治疗,使用的药物为氯吡格雷和ASA,且使用时间超过30天*

*预期使用氯吡格雷治疗器械[例如,支架或球囊]标签适应症,且使用时间不超过60天

8

在血管重建术后,因为其它指征(如经皮冠状动脉介入)而计划使用含P2Y12拮抗剂和ASA的DAPT*的患者

*本条排除标准是指随机分组时的临床情况。如果随机分组后因为任何新的指征而需要使用ASA+P2Y12拮抗剂(即DAPT),则可以使用

9

血管重建术后因为其它活动性临床疾病而需要使用全身性抗凝治疗

10

对ASA或利伐沙班过敏,或有ASA或利伐沙班的当地说明书中所列的禁忌症

11

筛选期或研究期间可能会使用细胞色素P同工酶3A4(CYP3A4)及p-糖蛋白(P-gp)的强抑制剂全身性治疗(如全身性的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允许使用氟康唑]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或在筛选期或研究期间可能使用CYP3A4的强诱导剂治疗(如利福平、利福布汀、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

与出血风险或全身疾病相关的排除标准

12

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存在临床显著性活动性出血、相关病变或疾病史,且这些病变或疾病有造成大出血的显著风险(包括当前确诊的消化道溃疡、具有高度出血性风险的恶性肿瘤、目前或近期存在脑部或脊髓损伤、食管静脉曲张、大动脉血管瘤或脊髓内或脑内血管异常)

13

患有与凝血功能异常或出血风险相关的肝脏疾病

14

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或肾移植治疗等疾病史,或在筛选期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15mL/min/1.73m2*提示存在肾功能损害

*如果进行血管重建术前,患者的eGFR30mL/min/1.73m2,则血管重建术后72小时的eGFR必须15mL/min/1.73m2,才能保证患者入选本研究,并接受随机分组

15

随机分组前30天内发生确诊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16

随机分组前30天内发生重大创伤或事故

17

有医学记录证实的颅内出血、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病史

18

已知的活动期恶性肿瘤(通过病史审查确定),但局限性的皮肤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癌)除外

19

糖尿病控制不佳(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决定)

20

严重未控制的高血压(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决定)

21

预期寿命1年

其它排除标准

22

本研究期间,曾被随机分组接受过治疗

23

既往(30天以内)或目前仍在参加该研究产品的临床试验

24

与研究中心有亲密关系,如研究者的直系亲属或对研究中心有依赖关系的人员(如研究中心的雇员或学生)

25

哺乳

详细的入选和排除标准,请访问文末网址链接。符合所有合格性条件的患者,在参与本次临床实施方案过程中,将可获得免费的研究相关检查和治疗。联络方式,可拨打联系电话--,或与以下研究人员和机构(医院)的药物临床试验办公室取得联系:

主要研究者信息:

负责人:符伟国教授

电子邮箱:fu.weiguo

zs-hospital.sh.cn

单位名称:医院

(其他主要研究者见下表)

中国临床参加机构(医院):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医院

符伟国

中国

上海

上海

2

中国医医院

刘昌伟

中国

北京

北京

3

医院

舒畅

中国

湖南

长沙

4

医院

栗力

中国

天津

天津

5

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

阳军

中国

北京

北京

6

医院

章希炜

中国

江苏

南京

7

医院

吕柏南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8

医院

肖占祥

中国

海南

海口

9

医院

宋杰

中国

贵州

贵阳

10

医院

王豪夫

中国

山东

青岛

11

温州医院

虞冠锋

中国

浙江

温州

1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医院/医院

何涛

中国

湖北

武汉

13

医院

兰勇

中国

北京

北京

14

医院

黄建华

中国

湖南

长沙

15

医院

王烈

中国

福建

福州

16

医院

李选

中国

北京

北京

17

医院

李明章

中国

内蒙

包头

18

医院

王宏宇

中国

北京

北京

19

医院

董红霖

中国

山西

太原

20

医院

王深明

中国

广东

广州

21

医院

王琦

中国

吉林

长春

22

医院

张红

中国

广东

广州

23

医院

蔡铭智

中国

福建

漳州

24

医院

谷涌泉

中国

北京

北京

25

医院

顾建平

中国

江苏

南京

26

医院青浦分院

范隆华

中国

上海

上海

27

医院

赵文军

中国

浙江

台州

28

医院

倪才方

中国

江苏

苏州

29

广州医院

林少芒

中国

广东

广州

30

医院

缪建航

中国

广东

中山

31

重庆医院

赵谕

中国

重庆

重庆

32

首都医院

于正亚

中国

北京

北京

33

医院

胡何节

中国

安徽

合肥

34

医院

朱云峰

中国

江苏

常州

35

医院

陈小东

中国

广东

湛江

36

第四医院

鲁建国

中国

陕西

西安

37

医院

张庆桥

中国

江苏

徐州

38

中医院

沈晨阳

中国

北京

北京

39

医院

滕皋军

中国

江苏

南京

40

医院

郭伟

中国

北京

北京

41

医院

陈忠

中国

北京

北京

42

医院

史伟浩

中国

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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