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18世纪的西方社会,虽然“上等人”的概念比以往更模糊,但殖民地的居民对于如何界定绅士仍抱有某些根深蒂固的观念。约翰·亚当斯在年时认为,“既没有良好的出身、教育、官职、声望或职业,也没有出众的思维、言谈或举止”就算不得绅士。一个“平民家庭”养大的孩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以行船为生,从来得不到委任”,如果把这种人称为绅士,那实在是“对这一称呼的亵渎”。殖民地的居民有各种方法去鉴别此类滥竽充数之徒。
“出身和家庭背景”的观念与世袭君主制社会相契合,依旧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所有人生来就不平等。人们说,上帝“对各个家族有所差异的安排很满意”。虽然大多数孩子“出身贫贱,但有些孩子却生来不同凡响,他们的身世更尊荣,谱系更高贵”。毕竟,“绅士”这个词源自“宗族”或血统,本意就与出身相关。就连英国本土和殖民地的作家——比如亨利·菲尔丁和罗伯特·芒福德——在对冒充贵族的人大加嘲讽的同时,也不得不为了作品的和谐,把地地道道的平民英雄写成某个绅士不为人知的后代。
一个君主制社会,必然会对马里兰的医生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说的“低等血统”抱有深重的文化偏见。财富也是衡量绅士的重要指标,因为“总的说来,捉襟见肘的物质条件代表了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格”。弗吉尼亚威廉国王县有个观察者在18世纪60年代时不无嘲讽地说,任何“有钱、有地、有奴隶”的男性自然会被视作“十足的绅士”,哪怕一个人“因为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奴隶而被绅士鄙夷”,但如果他能“通过某种方式获得上述二者,就能一夜间变成绅士”。但在很多人看来,单凭土地和金钱远不足以跻身绅士之列。
穷人自称有绅士身份的情形有之,普通劳工比某些绅士更富有的情形亦有之。在这个刚刚进入现代社会的世界里,财富甚至出身——贵族和绅士阶层的传统之源——都在逐渐受到其他标准的挑战,比如修养、举止规范、品位和性格。越来越多的人认为,“除非一个人具备相应的德行,否则就不配被称为绅士”。绅士言行有仪、举止有度,对行为不当之人嗤之以鼻。他们用银质刀叉进餐,而多数普通人仍用手抓饭。他们能跳舞、会击剑,因为这两项活动都可以“极好地展现优雅的仪态”。
他们被父母敦促着学习吟诗作赋和演奏乐器,学习如何让举止“变得从容自然、无可挑剔”,尤其是显示出“真正的谦逊、优越、殷勤、彬彬有礼”。他们被如此教导:“一名绅士应该知道如何在公众场合展示自己,如何在受到攻击时自我防卫。”菲利普·菲西安说,人们觉得所有来弗吉尼亚旅行的年轻绅士都是跳舞、拳击、打牌、拉提琴、舞刀弄剑的好手。绅士以自己的古典素养为傲,无论是在私人的文学小圈子里还是在公开的论战中,若不能展现自身的学识,都是莫大的耻辱。与平民百姓不同,绅士或者戴假发,或者在头发上扑粉。
他们认为,“对于年轻绅士而言,服服帖帖、纹丝不乱的一头秀发才是最好的装饰”,尤其是在“与上等人交往的场合中”。他们的衣着考究入时,镶着花边,穿丝绸长袜和其他各式华美的服饰,而非普通人的素款上衣、皮革围裙和鹿皮裤子。他们喜欢修建富丽堂皇的府邸,喜欢拥有自己的肖像画。最能令他们心满意足的莫过于拥有“六匹马拉的马车”或者至少是“四匹马拉的马车”,有穿着“精致制服”的仆人站在车踏板外,拥有慷慨的名声,受万人仰慕。
有些殖民地绅士或想要成为绅士的人,比如来自康涅狄格黎巴嫩的商人乔纳森·特朗布尔,甚至改名换姓,向伦敦的典仪官办公室索要纹章。在上述种种为界定高贵身份所做的艰苦努力背后,蕴含着一个根本性的传统要素,即自由和独立。绅士的慷慨意味着自由——不受物质需求的限制,不受他人的摆布,不为无知所困,不必亲手劳作。绅士阶层的特殊性在于他们能在一个充满依附关系的社会中保持独立,在于虽身处一个半蒙昧的世界中却博学多识,在于身处一个劳动者的世界中却悠然自得。
我们如今有这么多不同种类的工作和娱乐,全社会都可以参与其中,以至于我们难以想象早前悠闲度日的少数人和辛苦劳作的多数人之间有着怎样的天壤之别。在18世纪,体力劳动还没有获得日后的道德价值优势,劳动依旧承袭着其古老的潜台词,意味着挥汗如雨、麻烦连连、含辛茹苦。诚然,勤奋工作总是能受到赞扬,清教徒的伦理标准广为流传,但这只是就普通人而言,既不适用于绅士,也不是为了提高社会生产力。艰苦而持续的劳动有益于平民百姓,可以让他们少惹麻烦,让他们摆脱懒惰和野蛮,为他们注入适宜的道德观念,但劳动的目的并不在于扩大全社会的财富。
虽然洛克认为劳动创造了财富,但在大多数人的传统观念中,劳动尚非财富之源。人们出于需求、迫于贫困而劳作,而需求和贫困则使得劳动者数百年来始终遭受蔑视。自由永远是珍贵的,因为这是免于被迫劳动的自由。人们普遍认为,大多数人若非迫不得已绝不会选择劳动。英国农业作家阿瑟·扬在一篇对传统观念的惊人总结中说:“除了傻子,所有人都知道,必须让下等人保持贫穷,否则他们永远不会勤奋工作。”马萨诸塞的代理总督托马斯·哈钦森于年写道:“贫穷带来勤奋和节俭。”
在那个前现代社会的很多普通人(甚至如今第三世界的很多人)眼里,休闲比工作更有吸引力,他们找不出应该加倍努力的理由。这就是为什么绅士要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说服普通人勤奋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普通人的奢侈品消费——包括瓷碟子、花边窗帘在内的林林总总——将为努力工作提供充足的动力,但直到18世纪中叶人们才开始意识到这种可能性。在传统观念中,消费被视为绅士阶层的特殊权利和义务。绅士用多订购一双靴子或一顶新帽子的方式应对劳动阶层的失业问题。
17世纪时,托马斯·孟声称,是“富人的荷包”养活了穷人。到了18世纪,孟德斯鸠也依然认为:“如果富人不如此慷慨地花费钱财,穷人就会饿死。”年,当失业的丝绸工人在伦敦发动暴动时,国王的本能反应是保证让宫廷贵妇们为下一场舞会订购昂贵的丝绸礼服裙。亨利·菲尔丁于年写道:“来到世间的唯一目的就是消费这世间的果实,这是极少数人的特权(如果真的能算是特权的话)。而绝大多数人必须汗流浃背地生产果实,否则社会将无法再回应它命中注定的目的。”
著名的植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爵士也赞同此观点,他甚至担心农民们会变得太富有,有钱供他们的儿子读大学,当上“律师、牧师、医生之类”,那样一来,他们就会“变成绅士消费者,而不再是食物供应者”。新泽西一名“年迈的农场主”曾在年呼吁其他农场主别再为绅士在他们的土地上猎狐而抱怨。“不愿意让(费城的)年轻人在我们的林地里消遣”是目光短浅的行为,他说,这些绅士通过消费我们的产品给我们带来的好处足以弥补“追捕那些该死的动物时不小心造成的小小损失”。他反问,除了这些绅士,还有谁会买我们的西瓜?
结语
猎狐或许看上去是有点“奢侈”,但西瓜也是啊。“西瓜不能当饭吃”,但绅士还是“每年付给我们几千英镑”。新泽西的农场主都欠着绅士的奢侈债呢。能够把“货物”摆到“费城的集市上……卖钱,而且不用交摊位费”,这对于这名新泽西的老农而言着实是一种“恩惠”,给他带来了“好日子”。他也因此心怀感激,“我们这些同样受恩泽的乡下人都该知道感恩”。消费是绅士阶层的特权,且可以行之有效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