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题关于我曾完全罪与救恩之研究

《我曾完全(罪与救恩之研究)》(IUSEDTOBEPERFECT.AStudyofSinandSalvation)是作者乔治.赖特(GeorgeR.Knight)于年出版的,出版后曾受到本会同工同道的撰文批评,于是年6月5日又出了新版,作了更多修改和补充,『在几个方面不同于第一版』。据作者自己介绍:『现在的这本书(中文本99页)乃是由四本书所引导达到的一个顶峰。』(序言:致读者)。可见这本书是他思想成熟之作。这本书是由承道几年前翻译出版的,最近《麦田》季刊冬之卷(总第八期)上又刊登了此书,幷于年3月10日又刊登于《麦田》网站上,在信仰没有根基的弟兄姐妹中造成了思想的混乱。其实他的一系列奇谈怪论,都是为他虚假错谬的得救观点服务的,他自己在书中也承认,本会中许多同工同道批评他的观点是『新神学』。也有人来信问我对此书的看法,迫使我重新细看此书,幷写下此文。我几年前就看到《我曾完全》(罪与救恩之研究)一书,我也不知道此书作者美国安得烈大学教会历史教授乔治.赖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但看到他最后第六章『我曾完全』的个人自述经历中,就使我知道了他的信仰灵性的真实情况。深感我们的教会被毁谤,被污蔑,蒙羞辱。他自己提到:

作者叙述自己过去曾有的病态经历

『关于我,你所能了解的一件最重要的事就是我曾经完全。请注意我所使用的是过去式。我曾经完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说我现在不是完全的。为什么我过去是完全的?我过去是完全的,因为我是一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会友。……』『我十九岁时从一个不可知论者转变为一名第七日复临信徒。成为复临信徒之后,我观察我的教会,教会里的会友们,以及传道者们,我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你们这些还没有成功的人,真是一塌糊涂!我想,你们在成为完全的过程中失败,是因为你们不够努力的结果。我会有所不同,我不会失败,我会比你们任何人都更加努力的。那时,我就以很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至今还记得对所有问题的默想,要求是何等的高。接下来我就自觉决定幷且口头承诺,我要成为继基督之后第一个完全的基督徒。我是说,我当时是极度真诚的,但我实际的经历却不似我的想法那样令人满意。』

『我立即开始了我的寻求。在几周内,我就能说出几乎任何事情的错误之处:我能告诉你,你所吃的东西什么是错的。我能告诉你,你所看的东西什么是错的。我能告诉你,你所打算做的事什么是错的。我能告诉你,你所思想的东西什么是错的。我在指出别人错误的方面变成了专家。在我对待饮食的严格方法中,三个月,我从磅降到了磅左右。有些人怕我会因「健康改良」丧命。我想让你知道,在我要成为完全的奋斗中,我变得完全了。我成了完全的法利赛人就像在大马士革路上遇见耶稣之前的扫罗一样。……』

『后来我发现,我面前的完全之路不过是前人所走的老路而已。这带给我一个关于完全的悖论。如果对那些「完全」的人有些了解,你们就会认可这个悖论的。你们当中的一些人也可能经历过这个悖论。我发现大多数的会众还活在这个悖论中,或者更糟,有人正努力要和活在这个悖论中的人处于同样状态。

关于完全悖论乃是这样,我越思想我的完全,我就越变得以自我为中心。我不但变得以自我为中心,而且我越奋斗,越努力,我就越变得喜欢审判那些没有达到我的「高度」的人。我不但变得喜欢审判,而且我越是「完全」,我就越苛刻地对那些不如我「出众」的人,对教会和那些不如我「纯洁」或「献身」的人也就变得越发消极。

简而言之,我越刻苦努力,就变得越糟糕。这就是我关于完全的悖论。在我试图完全地复制基督品格的路径上,我却更多地反映出了魔鬼的性情。至少,我变成了一个很难相处的人。当我探索着仿效救主的品格时,别人却变成了我生活中的难题。他们妨碍了我严格的饮食,他们干扰了我每日对基督的默想时间,他们妨碍着我向着完全的努力。……太多的复临信徒经由那条路去复制基督的品格。那是一条错误的路,那是一条人的路,而非神的路。

在我对教会以及自己的挫败中,我上缴了我的传道证书。但我的区会会长看到了我的迷乱,幷想要「为工作留住我」,他带我到三百英里以外的地方,以便他能辅导我,鼓励我,将证书还给我。但我无法从中得到摆脱,所以我第二次上缴,但又被退了回来。第三次,我写了一封措词强硬的信,告诉区会会长我的感受,这次达到了我预期的目的,证书没有再退回来。

我不再是一个复临信徒传道者了。就如我所确信的,我既不再是复临信徒也不再是基督徒。除了我在人前出于是无奈的情况之外,有六年之久,我没有祷告,也没有读圣经。……

在年初,上帝从天上伸手触摸了我。……我遇见了耶稣,我的复临信仰受洗进入了基督教信仰。』(第六章85-86,90-93页)

深感我们的教会被污蔑蒙羞辱

坦诚地说,当时我看了他这样的论述,深感我们的教会被污蔑,蒙羞辱。若给其他教会基督徒看到,将对我们教会产生多么严重的误会和误解!他们会想这是你们教会中自己的传道人所作的『见证』,必定是真实的罢!?其实,像他过去曾有的这样的病态思想和经历,在我一生中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我是年受浸加入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接着进入本会中学读书,以后又转入桥头镇本会中华三育研究社求学,一心为以后献身传道作准备。年三月开始在本会传道。至今在教会中已生活工作了六十七年,我还从未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假设在我们教会中有这样的人,也应是极个别的事例,但他却说成教会中普遍现象似的,实际上他是在毁谤本会中许多信从圣经和预言之灵教训的人,说:『后来我发现,我面前的完全之路不过是前人所走的老路而已。这带给我一个关于完全的悖论。……我发现大多数的会众还活在这个悖论中,或者更糟,有人正努力要和活在这个悖论中的人处于同样状态。』『太多的复临信徒经由那条路去复制基督的品格。那是一条错误的路,那是一条人的路,而非神的路。』又说:『我不知你是否看到过任何一个完全的人。有时候我闭上眼睛,想象一些我所认识的完全人。有一个人走进我的脑海,她非常满足,因为她已经战胜了奶酪。又有一个人走进来,这是一个第一世纪的法利赛人,……』(第六章89页)

其实,我们教会的基本信仰二十八条是完全根据圣经教训制定的,必不会使我们变成这样的人。我们全球绝大部分传道人和信徒公认的最能代表我们教会传统纯正圣经信仰的怀爱伦著作更不会使我们变成这样的人。《我曾完全》的作者如果当初能仔细阅读和实行普及全球本会的《喜乐的泉源》(怀爱伦着)一书,他就不可能会有上述病态的思想和经历了!他也就早已真正信而悔改,被圣重生,幷不断在基督里长大成人,成为上帝圣洁蒙爱的儿女和传道人了!

我是年十四岁在上海受浸加入本会的。在受浸前就已深得《幸福的阶梯》的帮助(《幸福的阶梯》现在改名为《喜乐的泉源》,内容完全相同,可惜现在每一章的题目改变得不伦不类了,不如原来的好,原来的题目是:上帝爱世人,罪人必需基督,悔改,认罪,献己,信心与悦纳,信徒的试验,在基督里成长,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认识上帝,祈祷的特权,怎样对付疑惑,在主里喜乐),使我能真正信而悔改,被圣灵重生,立志献身传道。对乔治.赖特上述的病态思想和经历,我连想都未曾想到过。我此后所认识的主内老前辈和同辈中,有很多人都是殷切研究圣经,热爱研读怀爱伦的解经著作,热心爱主爱人,坚守和传扬圣经纯正真道的同工同道。约于年前后,在林大卫牧师带领下,开始全面翻译怀爱伦的五大解经著作:先祖与先知,先知与君王,历代愿望,使徒行述,善恶之争,以及基督比喻实训,怀爱伦传记等,幷由上海各教会的献身青年和忠心爱主的长老与同道,将各译本刻写油印成几千册书,散发到本市和全国各地本会爱主的同工同道手中。当时上海有许多位忠心爱主的献身青年,都是为了坚守安息日而被医学院退学(四位),医院解职(三位),或被其它机构解职(几位)。他们失去学业和工作后,几乎都在各教会献身传道。曾举办三次一连五日的灵修大会,本市和全国各地都有爱主的同工同道来参加,在灵命上获得很大复兴。通过三次灵修大会,和怀爱伦解经著作的大量散发,也造成了全国多处教会的灵命复兴。及至年,在当时极左路线的影响下,上海至少有十多位忠心爱主的传道人,长老和同道,因坚守安息日,翻译印发怀爱伦著作,热心传道被囚,年又有四位忠心爱主的弟兄姐妹因在安息日聚会被囚,年及在文革中又有忠心爱主传道人和同道被囚。他们在狱中和劳改或劳教中,仍都坚持信仰,爱主爱人,为主作了美好见证。在二十几年后也都先后全部经法院复查,撤销原判,宣告无罪,获得平反。回上海后也都继续尽心竭力,热心坚守传扬真道,直到如今。也有多位忠心爱主的年老仆人已先后在主内安睡。当然,在老底嘉教会时期的不冷不热情况中,也必然会有没有真正悔改,重生和献身的传道人与信徒,在年极左路线时,和文化大革命时,信仰软弱跌到,或离开教会的。

污蔑怀雅各歪曲怀爱伦

还有,书中论到怀雅各牧师和怀爱伦情况时,也是偏面的断章取义.又歪曲污蔑什么『耶稣的诫命』『双重的诫命』等等。例如他说:『但早期的复临信徒不是相当确定启示录14:12的第三部分「耶稣的信心(中文圣经译为耶稣的真道)」指的是什么。他们将「耶稣的信心」解释为需要去顺从的真道。结果,我们早期的作家――怀雅各和几乎所有其他的人――都说,「上帝有上帝的诫命,耶稣有耶稣的诫命,比如洗脚,洗礼,等等。」他们发展出一个关于耶稣诫命的完整目录。这样,复临信徒就变成了「双重诫命」的子民,不但注重上帝的诫命,而且注重耶稣的诫命。我们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很好的守诫命者。』(第六章87页)。在书中可以看到乔治.赖特对主耶稣的教训『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是极为反感的。当然他不敢批判主耶稣,于是就曲解主耶稣的教训。说主耶稣在此所说的是反话,不是主耶稣心里要说的原意。在另一本书中论到本会先贤贝约瑟教导人时,曾引用主耶稣的这句教训:『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于是他就热讽冷刺,批评贝约瑟有律法主义思想。

读了上述断章取义,论断怀雅各等的一段话,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怀雅各牧师是注重守诫命,不注重主耶稣的救恩的。但他后来在另一本书中为了利用怀雅各的话来暗示贝约瑟有律法主义思想时,却又承认怀雅各是很注重主的救恩的,说:『怀雅各就非常仔细清楚地写道:「让我们清楚地理解,在律法里没有救恩,换句话说,在律法的特质里没有救赎的功能。」对怀雅各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对耶稣有活泼的信心。」……怀爱伦和她丈夫有同样的观点。』(《唯恐我们忘记》三月十一日)

乔治.赖特继续发表他的错谬论述:『在年的美国的敏尼泊利斯全球总会会议上,就「耶稣的信心」怀爱伦和其他人重新做出解释,认为「耶稣的信心」是启示录14:12节的一部分。这节经文可以同时翻译为「在耶稣里的信心」或「耶稣的信心」。许多第七日复临信徒以「耶稣的信心」来理解这经文时,就有了一种倾向,认为这节经文暗示说,因为我们有了「耶稣的信心」,故此我们就可以象耶稣一样成为绝对的无罪。』(第六章87页)。可叹,乔治.赖特又在歪曲讲解,故意用过激的言论,坚决不信圣经和预言之灵的不断教导:信徒在今生也能在基督里过圣洁无罪,离罪成圣的生活。

读了上述这一段话,又会使人误以为怀爱伦年时才重新解释『耶稣的信心』或译『耶稣的信仰』(中文圣经译为『耶稣的真道』)的含义,才明白因信接受耶稣的义(包括使我们称义和成义)。其实,怀爱伦说『耶稣的信仰』是指主耶稣的救恩说的,不但能使我们因信称义,而也能使我们因信成义。怀爱伦过去以来一生中都不断教导这样的教训。以致于本会许多上帝忠心爱主的同工同道相信圣经和预言之灵的教导,因信接受基督的义包括因信称义(靠主宝血得蒙赦罪),和因信成义(靠主恩助离罪成圣)。现在就让我们看看怀师母自己是怎么说的:『曾经有人(在年时)问我这样的问题,「你如何看待这些人所传的这亮光?」啊,我在过去的四十五年来一直在给你们传扬它──基督无比的魅力。这就是我一直在努力向你们的心灵传达的。当瓦格纳弟兄在明尼阿波利斯带来这些观点时,那是我所听到别人对这个主题第一个清楚的教导,除了我本人和我丈夫(指怀雅各牧师)之间的交流之外。』另一处又说:『上帝凭着祂的大怜悯,藉着瓦格纳和琼斯长老给他的子民送来了极为珍贵的信息。这个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举为全人类的罪而牺牲的救主。这一信息提出了因信称义的保证,邀请百姓接受基督之义,这义就是全然顺从上帝的一切诫命(引者按:这末了一句话前面提到了因信称义,后面提到了因信成义,表现在全然顺从上帝的一切诫命,包括二大总纲和属灵精意)。很多人已经不再看见耶稣。他们需要注目于他的神圣人格、他的功劳(引者按:指主为我们舍命救赎的功劳)、和他对人类家庭不改变的爱。……这就是上帝吩咐的要传给这世界的信息。这就是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应伴随着圣灵的大量的浇灌而用大呼声传扬的信息。』(『给传道人的证言』91-92页)。』

在另一处又说:『在本次(年)会议上,我亲眼见证到,在表述「基督的义,及其与律法的关系」这个伟大的主题时,──应时刻不停的呈现在罪人眼前,作为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题──宝贵的真光从圣经中照射出来了!对我来说,这幷不是一个新的亮光,因为四十四年前,这光就从至上的权威那里照向我了,通过我的声音和笔,见证他的灵,我已经把这真理讲给我们的人了。但是几乎没有人回应真理,除非他们认可我在这个题目上的见证。有关这个伟大题目的谈论和论述,全部加起来也少得可怜。实事求是地说,有些人的讲道就是该隐所献的祭。』(《信心与行为》第十九章附录A页)。

又如怀爱伦关于年全总会议的亲笔报导中,论到第三天使信息的内容时说:『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传扬上帝的诫命和耶稣的信仰(按:启14:12中文为耶稣的真道,按原文和英文thefaithofJesus也可译为耶稣的信心,或耶稣的信仰,是指主耶稣的福音或说救恩说的)。上帝的诫命已经被传扬了,但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人却没有以同样着重强调的方式、口吻去传扬耶稣基督的信仰。律法和福音应结合起来一同传扬。……「耶稣的信仰」被人谈起,却几乎无人明白。什么是组成「第三天使信息中耶稣的信仰」的因素?耶稣成为我们的担罪者,因此他才能成为我们赦罪的救主。他受了我们本该受的对待,他来到了我们这个世界,背负了我们的罪,因此我们才能得到他的义(按:包括因信称义和因信成义,这才是全备的福音)。相信基督的能力充足,完备,能彻底地拯救我们(按:也即使我们成义成圣),这才是耶稣的信仰。』(《信心与行为》中文本页)

怀爱伦在年出版的『传道良助』(GosperWorkers)一书中教导本会的同工同道说:

『有许多人说本会传道人在讲道之时,只注重律法,不注重耶稣。这种话虽不是十分真实,然而他们说这样的话,岂是毫无缘故的吗?那站在讲台上的人,岂不是有些人对于上帝的事物还没有真实的经验吗?岂不是有些人还没有接受基督的义吗?本会许多传道人只是单单照例说教,用辩论的方式讲解题目,几乎不提救赎主的救人能力。他们的见证缺少基督救人的宝血。他们的祭物相当于该隐的祭物。他把地里的土产献给主,这土产原是上帝可以悦纳的。这些土产虽是极好;但却缺少祭物的功能,就是那代表基督宝血之羔羊的血。那不含基督在内的讲道也是如此。这样的讲道不能刺透人心,不会引人发问说,我当怎样行才能得救呢?

在一切号称基督徒的人中,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人应当居先将基督高举在世人面前。传扬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要宣讲安息日的真理。这种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内的其它真理,都应该传扬,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稣基督,切切不可遗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里,慈爱和真理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应当引领罪人仰望髑髅地,存着小孩子天真纯朴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劳,接受祂的义,相信祂的慈悲。』(传道良助三十章-页)

又说:『我们若愿有第三位天使信息的精神与能力,就必将律法和福音一起传扬,因为这两样原是幷行的。』『我们所传信息的要点,不单是上帝的诫命,也当有耶稣的真道(宜译耶稣的信仰)。』

又说:『应当仔细研究但以理和启示录的预言,幷使之与以下的话相连:「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同上三十一章,页和二十八章页)。 

怀爱伦还提到,不但在传扬三天使信息和但以理、启示录预言时,应当将律法和福音一起传扬,应当高举基督为世人的救主,而在我们每一次的讲道、祷告和唱诗中,也应当这样,才能吸引万人来归向祂(约12:32)。例如怀爱伦教导我们说:

『有些传道人全用辩证的话讲道,这是错了。有的人听了真理的理论,而佩服所提出来的证据,然而若把基督高举为世人的救主,那么所撒的种子可能生长结实,荣耀上帝。然而往往传道人没有将髑髅地的十字架显在人面前。有些听众也许是一生最后一次听道的机会,这黄金似的机会一去便永不复得了。若是传道人能把真理的理论与基督及其救赎之爱一同宣讲出来,这些人也许就被引领归主了。

世上渴望寻找来就基督之路的人,比我们所想到的还多。凡传扬末次恩典信息的人。应当记着,要高举基督为罪人的避难所。有些传道人以为无需传讲悔改及信心的道理,他们认为听众当已熟悉福音了,所以必须讲些别的事,才能叫他们留心听。然而可惜有许多人对于救恩的计划,真是毫无所知。他们在这全然重要的题目上,实在需要多受教训,过于其它别的题目。理论的讲道是不可少的,为要使人看出真理的链条,环环相接,节节联络,结合完整;然而在每次讲道时,却不可不讲基督幷祂被钉十字架的道理,作为福音的基础。』

『唉,但愿我有口才,说出充满能力的话,使那些在福音里与我同工的人,受我所愿他们受的感动。我的弟兄们哪,你们乃是在处理永生之道,在应付那能有最高发展的人心。基督被钉、基督复活、基督升到诸天之上,以及基督复临,应当那样软化及充满传道人的心灵,使之欢乐,以致他能本着仁爱和恳切,向人们传扬这些真理。这样,耶稣就被表现出来,人就不再见那传道人了。

你们这教导人的应当高举耶稣,在讲道、唱诗、祈祷上,都要高举祂。要运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们指出「上帝的羔羊」。应当高举那复活的救主,幷对凡听的人说,来就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的主。(弗5:2)。应当把救恩的科学列为每次讲道的重心,幷作每首诗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当将这事尽情的倾述出来。在你们所讲的道中,不可另加别的来补充基督,因为祂乃是上帝的智慧与能力。要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显明耶稣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难及绝望中的人,显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备。』(传道良助第三十章-,-页)。

全书中对『罪』的新奇的偏面的错误的说法

都是为他的似是而非的得救观点服务的

细看《我曾完全》全书,发现作者乔治.赖特对于罪,律法,试探,成圣,完全,都有着一套标新立异的看法,有些一看即知明显违背圣经教训的,有些却似乎很有道理,但实质上却仍是以偏面理解圣经中一方面的真理,而否定另一方面的圣经真理。或者有人要疑问:他为什么要热衷于宣讲这些奇特的反常的看法呢?其实,这一切对于『罪』等似是而非的观点,都是为了他似是而非的得救观点服务的或说辩护的。正如他在书名的副题中所点出的:《我曾完全:罪与救恩的研究》。也正如他在第一章某一段『对罪过的不同观点导致不同的救恩之路』中所特别指出的:『我想强调的关键点,就是我已经作为本书的基础所提出的:一项关于罪的不恰当教义将必然地导致一项关于救恩的不恰当教义。这是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最重要的认识之一。在复临信徒当中展开关于罪的教义的神学战争,不是一件意外事。许多人可能幷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事实,但是,关于人如何被拯救,罪的教义不可避免地位于争论的基础部分。如果我们打算明白人是如何得救的,我们就需要明白他们是从什么当中被救出来。讨论救恩的起始之处,就是对罪的理解,……对罪的不同观点彻底地导致不同的救恩道路。』

现在,我们就先来看看他在第一章中.对罪是怎么理解的。

一,他对罪是怎么理解的:第一章罪是爱

空唱爱上帝的高调,蔑视否定严格遵守上帝诫命的必须!

他有意不提圣经中对罪的定义:『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只是非因律法,我们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罗3:20.7:7)。而且『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他在文中一开头就说什么『吃奶酪不是罪!我估计你们中的大多数人会在这一点上同意我。』──其实,我们的饮食若是为了身体健康,为了能更好荣主益人,爱主爱人而吃,就不是罪;若为了贪吃而影响健康,就是罪!

接着他又说什么『违犯安息日不是罪。谋杀不是罪。偷窃不是罪(Sabbathbreakingisnotsin.Murderisnotsin.Theftisnotsin.)。罪是先于所有这一切事物的。它们可能是罪过,但它们不是罪,罪是爱。(英文是:它们可能是一些罪──可能──但它们不是罪。罪是爱。Theymaybesins—maybe—buttheyarenotsin.Sinislove.)。』(第一章5页)

显然,以上对罪的定义直接违背圣经的教训:『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幷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一3:4-8)。怀爱伦也解释说:『我们对于罪恶所下的唯一定义,就是圣经所说:「违背律法就是罪。」』(善恶之争第二十九章罪恶及痛苦的起源第二段)。

但他却认为上述违背律法的行为不是罪!原来他在全章中是要强调在人犯罪的行为之前,已经有了不爱上帝,而爱自己的犯罪的思想和倾向,这才是主要的罪。固然,世人在违背律法之先,先已有了犯罪的倾向和犯罪的思想(就如仇恨,淫乱的思想)。犯罪的倾向和犯罪的思想是罪,而变成犯罪的行为(就如谋杀,奸淫的行为)是更严重的罪,怎能说它们不是罪?

又说什么『现在回到夏娃。她吃果子的行动不是罪,而是已经在她心里统治她的罪所带来的结果。她在摘果子之前就已经堕落了。』(第一章10页)。其实夏娃被造后,违令吃禁果犯罪堕落前,是没有肉体情欲和犯罪的倾向的,也没有罪能辖制她。在这一点上她和我们现在罪人的情况是不相同的。她是在自由意志下违犯了上帝的禁令。她所以会犯罪堕落是由于她滥用上帝所赐给她自由选择权,不信靠不顺从上帝,却听从撒但的话;是由于她违背上帝的禁令和律法。在她违令吃禁果的事上几乎犯了十诫中每一条诫命的罪,如偷吃禁果,贪心不足,忘恩负义,不孝敬天父,不敬畏信靠顺从上帝,也犯了自杀杀人的罪。当然夏娃在吃禁果之先,思想上已先被撒但迷惑,有了吃禁果的思想;如果说有了吃禁果的思想是罪,那么有了吃禁果的行动更是明显的罪!又怎能说『她吃果子的行动不是罪』呢?其实,如果夏娃受了撒但的欺骗,起先思想有了动摇,假如最后仍决定信从遵行上帝的命令,不去吃禁果,她仍不至于死亡。因上帝只是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她若不吃禁果,就不会堕落成像我们现在这样的将亡罪人。

又说什么『罪是爱』『罪就是聚焦在错误对象上的爱。罪就是爱对象过于爱创造对象的上帝。那个对象无论是客观的事物,是另一个人,还是一个人自己本身,都没有不同。爱任何事物或任何人过于爱上帝就是罪。罪就是爱瞄准了错误的靶子,幷且伴随着一种活在错误瞄准管理下的生命状态。这样我们就有了导致罪过的罪。……我的一些朋友称这种对罪的探讨是「新神学」。』(第一章11页)

其实,他在这里所讲的是属于律法的第一大总纲,要爱上帝过于爱一切。这本来是正确的;但他的严重错误是想要用一种笼统的爱上帝的总纲,来否定遵守具体的上帝道德律法(十条诫命)的必须,幷否定圣经中对罪所下最完全的定义:『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幷没有罪。』(约一3:4-5)。这里的律法应包括十条诫命的字句和属灵精意,及贯彻在其中的爱上帝爱人的律法二大总纲(雅2:8-12.太5:21-22,27-30.太22:35-40)。他甚至认为一个信徒只要自以为爱上帝,即或没有完全遵守律法,离罪成圣,也是能得永生进天国的。因他在书中曾自相矛盾地说:『完全的爱不是完全的行为』(75页)『却不是在行动上的完全或无罪。』(第五章82页)。他和其他新神学观点为了抵制和贬低上述圣经中对罪的完美定义,也常喜欢提到另一定义:『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其实这一定义也包括在上述定义中,因凡不出于信靠和信从上帝的心的,也都直接达背了律法的第一条总纲当尽心尽意尽力爱上帝,和第一条诫命应当敬拜信靠遵从真神上帝过于一切。还有人会提到雅各书中另一定义::『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其实这一定义也包括在上述定义中,因知善不行已直接违背了律法的第二条爱人如己的总纲和第六条不可杀人的诫命,因凡知善不行,见死不救,不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责任的,在更高的含义上也都是犯了杀人的罪(结33:7-9.林前9:16-17)。

他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说『罪是爱』呢?表面上讲得好像很高超,『罪就是聚焦在错误对象上的爱。罪就是爱对象过于爱创造对象的上帝。……爱任何事物或任何人过于爱上帝就是罪。……』实际上他是企图用这一种对罪的较笼统的定义,来取代圣经中对罪更完全更具体的定义:『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以致书中一开头就说出这样的话来:『违犯安息日不是罪。谋杀不是罪。偷窃不是罪。罪是先于所有这一切事物的。它们可能是罪过,但它们不是罪。罪是爱。』不但如此,他这种对『罪』的特别的定义,更是为他对得救问题的特别观点服务的。正如他自己在本章中所指出的:『对罪的不同观点彻底地导致不同的救恩道路。』也正如他自己在本章末了时所详细说明的:『在结束这一章时,我要说,男人和女人只有两种与上帝联系的方式。我们可以对上帝和祂的旨意说「是」,或我们可以对上帝和祂的旨意说「不」。没有其他的选项。要么对上帝说「是」,要么对上帝说「不」。对上帝说「是」是一种「信」的关系。对上帝说「不」是一种「罪」的关系。』『只有两种与上帝联系的途径――「罪」的关系和「信」的关系。作为一个结果,我要么在耶稣里安全无虞,要么在祂以外失丧。』(第一章13,15-16页)

注意!他在这里所说的「罪」不是指违背上帝律法和诫命的罪,而是指对上帝背逆不信的罪。只有这种罪是能叫人失丧灭亡的。他认为只要对上帝保持『信』的关系,就能得永生,进天国,和靠主恩助遵守上帝道德律法(十条诫命),而完全离罪成圣无关。因他根本不相信信徒能在基督里过圣洁无罪的生活。

其实,单单这样的「信」是不够的。真正的信必须要信靠主的救恩,悔改我们的罪,也就是要悔改我们违背上帝律法的罪,不但要恳求主的宝血功劳赦免我们思想意念、言语行为上一切违背上帝律法的罪(也即因信称义),而也要恳求主的圣灵大能使我们能遵守上帝律法而离罪成圣,爱上帝爱人(也即因信成义)。这样,信而悔改的罪人(不论罪恶多么严重,败坏,和堕落)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免和拯救。主的血必要立即洗净我们的罪,主的灵必要立即洁净,更新,重生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获得属灵的新生命,成为上帝所爱的儿女。此后我们还要随时,每天,终身不断在主里保持和加深这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经验,不断求靠主的宝血功劳而得蒙赦罪称义,不断求靠圣灵的大能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不断在主里尽到服务行善,传道救灵的责任,凡事感恩,靠主常乐,得胜一切考验。当我们一直这样在主里追求时,我们的心灵中也必一直满有主的平安和喜乐,直到在主里安睡,或欢然迎见主来。

这也正是主耶稣在世时所传给我的大喜的福音:『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可见,信心和悔改必须结合起来。必须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幷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违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救。因经上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一3:4)。如果只讲信,不讲悔改,那么这种信就是一种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反过来说,如果只讲悔改,不讲信,那么这种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们的罪,况且我们自己也没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血能赦免我们一切违背律法的罪,只有主的灵能使我们产生深切悔改的心,幷使我们有力量遵守上帝的律法,而离罪成圣,圣而又圣,更深爱上帝爱人。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信靠主的救恩,在主恩助之下悔改、承认我们每一点违犯上帝律法的罪,不但求主赦免,而也求主洁除我们的罪,才能使我们不断得蒙主的赦免(也即不断因信称义),幷不断得蒙主的恩助,而日益成圣,爱主爱人(也即不断因信成义)。

我们接下来看看他对和罪相关连的律法,是怎么看法的。

二,他对律法是怎么理解的?第二章中说:

『十条诫命幷不是真正的律法』!律法是爱!

表面标榜律法二大总纲,实质蔑视否定严格遵守上帝诫命的必须!

他说:『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我发现十条诫命幷不是真正的法(英文是:十条诫命幷不是真正的律法theTenCommandmentswerenotthereallaw)时,我所经历到的震惊。实际上,在贯穿永恒的宇宙历史背景下,十条诫命应该被看成是一项较晚的发展。让我们从银河系来看,人不必用很长时间和花很大精力去思考,就能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在十条诫命中所表述的律法既不是永恒的,也不是宇宙性的。』(第二章第20页)

以上这些说法是直接违背主耶稣的教训的。主耶稣在世时曾亲口宣告:『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这里的律法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包括上帝的十条诫命和其中爱上帝爱人的二大总纲。这里的先知是指先知所讲的一切有关道德的教训。只要一看太7:12.太22:37-40二处经文就可确知,只要继续看下文就可知道),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原文也含有实行的意思,下同)。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意即也要被当作最小的而加以废掉,意即永远灭亡,看下面主耶稣自己所作的解释)。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他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意即无用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摩利的,(意即愚笨的),难免地狱的火。……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17-19,21-22,27-30)。

上帝十条诫命的原则和属灵精意,以及贯彻在其中的二大律法总纲不但是永远不废的,而且早在人类世界被造以前就已经存在,在亚当夏娃被造时就已印刻幷启示在人心里。以色列人的先祖早就明白幷遵守上帝十诫的律法,只因以色列人长久在埃及为奴,对十诫已记忆不清,也不够重视,因此上帝特意在西乃山亲口向以色列人宣布律法,幷亲手刻在二块石版上。上帝的十诫的法版是被放在上帝宝座下的约柜中的,象征作为上帝宝座的根基,统治的基础,是永存不废的。不但地上圣所中有上帝的宝座和约柜,而在天上的圣殿中也有上帝真实的宝座,宝座下面也有约柜,又称法柜(启11:19.15:5),其中藏有上帝律法的真正的原本,是统治全宇宙的根本大法,众天使也都要遵守。经上说:『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祂的权柄统管万有。听从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称颂耶和华!』(诗:19-20)。撒但堕落前也曾『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结28:14-19)。上帝赐给人类的十条诫命,正是根据天上的上帝律法的原本,结合人类的经验和语言,而制定翻译出来的。当主再来时我们被提升天后,将要在天父的家中,也就是上帝的乐园,也就是圣城新耶路撒冷中,和天父上帝,救主耶稣,幷众天使永远住在一起,那时众天使和我们得救的上帝子民要遵守同样的上帝的律法和安息日,直到永永远远!

怀爱伦就是这样教导我们说:『上帝的律法在人类被造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天使们也处于上帝律法的管理之下。撒旦堕落了,因为他违反了上帝治理的原则。……亚当犯罪和堕落之后,上帝的律法没有任何变化。十条诫命的原则在堕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幷且是以一种适合于圣洁生灵正常状态的情况的文字(character含有文字,性质等意)存在的。”』(“ThelawofGodexistedbeforemanwascreated.Theangelsweregovernedbyit……AfterAdam’ssinandfallnothingwastakenfromthelawofGod.Theprinciplesofthe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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