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自燃电池都可保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自燃、电池都可保;电池衰减,则不在承保范围内……这是12月1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透露出来的最新信息。

与新能源车相关的保险征求意见经历了三年,终于靴子落地,这被业界视为开启车险新时代,有望提振整个汽车市场和财险行业,新的财险赛道在车险综改一周年的财险新局面下,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文/表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丽莉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保险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简称“新能源汽车专属条款”)。新能源汽车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对于投保人来说,可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新能源汽车专属条款还明确,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过程,均在新能源汽车三个主险的保障范围内。

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均在保障范围内

记者留意到,专属条款指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和电机及驱动系统以及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不过,专属条款也指出,“自然磨损、电池衰减、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在传统商业车险条款的基础上,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对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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